養(yǎng)老院院長必須要了解的31個實戰(zhàn)案例
時間:2016-07-12 21:33來源:厚樸團隊 作者:邱浩浩 點擊:次
根據多年來在養(yǎng)老機構一線實戰(zhàn)的經驗,現將養(yǎng)老機構老人摔(倒)傷的案例進行系統梳理分析,一共匯集了31個全國各地養(yǎng)老機構不同類型的案例以及解決措施,希望對廣大養(yǎng)老機構從業(yè)人員在日常運營中有所幫助,不對之處,請斧正。
案例1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腦萎縮、腦梗及老年癡呆,行走時需要人員跟隨。
長者乙(自理級):生活可完全自理。
長者甲經常在護理人員的看護下在房間內走動。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早上7:00左右,護理員A為長者甲洗漱完畢后,看到衛(wèi)生間地面被長者乙踩臟,就去衛(wèi)生間拿拖把準備拖地,此時長者甲獨自在房間內走動。護理員A剛剛拿起拖把就聽見房間內“咚”的一聲,護理員A趕緊跑出衛(wèi)生間,看到長者甲躺在地上。護理員A立即將長者扶起,發(fā)現長者甲腦后腫了個包,就馬上通知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除腦后有皮下出血情況外,無其他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護理員A在未將長者置于安全狀態(tài)的情況下,離開長者身邊,致使長者摔傷。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護理人員在離開長者身邊之前,應先與長者溝通或將長者置于安全狀態(tài)。
案例2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四人間,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雙膝患有關節(jié)炎、雙膝關節(jié)增生,無法自主行走及站立,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事發(fā)前長者有輕度發(fā)燒癥狀,但并未告知護理人員。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凌晨4:30分左右,長者甲在未通知該房間護理員A的情況下獨自起床小解,由于頭暈導致的重心不穩(wěn)從坐便椅上歪倒坐在地上。當時護理員A躺在陪護床上休息,并不知道長者已經摔倒。長者甲趕緊叫護理員A說自己摔倒了,護理員A急忙過去攙扶長者甲并第一時間通知值班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右側股骨頸骨折。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夜班期間熟睡,未能在長者發(fā)出響動時第一時間查看并協助;
二、護理員A護理照料過程中細心度不夠,未及時掌握長者甲的身體變化情況;
三、護理員A麻痹大意,認為長者甲可以自行解決一些事情;
四、長者甲本人存在“不想麻煩護理員,自己能做的事就自己做,不給護理員添麻煩”的思想,致使長者日常一些吐痰、拿物品等動作都是在無人協助的情況下進行;
五、管理人員對長者甲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預防措施的制定不到位。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針對長者“好勝心強、不服老”的這種心態(tài),護理員要經常做長者思想工作;
二、護理人員在護理過程中要責任心強,要細心;
三、護理人員在夜班期間不能熟睡,當房間發(fā)生任何響動時都應第一時間查看并協助;
四、管理人員及時排查長者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
案例3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雙人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長者意識清楚、體重大,腿部無力,經常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當班護理人員的身高較低。
長者甲的丈夫曾經腿部扭傷,對長者甲的心理造成一定影響。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早上7:00左右,護理員A,在將長者甲從床上扶起,準備坐上輪椅時,由于想讓長者甲鍛煉一下腿部行動能力,便一手托著長者甲的胳膊,一手抓住長者甲的褲腰,讓長者甲自主轉身往輪椅上坐。但在轉身過程中,長者甲感覺腿部無法轉過來,為了不摔倒就主動用膝蓋跪地。護理員A一個人無法將長者甲抱起,就到隔壁房間請護理員B幫忙一起把長者甲扶到床上休息。之后護理員A找到醫(yī)生為長者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為:無紅腫、無出血點、無壓痛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擅自變更康復訓練項目,且于非康復訓練區(qū)域為長者進行康復訓練;
二、長者甲自身體重較大、腿部無力,護理員在協助其康復鍛煉時存在安全隱患;
三、護理員A身高較低,相對于本次事件中的長者甲,部分護理工作不能順利進行;
四、管理人員對該房間排查時,未能發(fā)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并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護理人員不得擅自變更康復訓練項目、動作、時間,必須嚴格按照康復訓練師制定的訓練計劃進行。
二、管理人員及時排查長者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案例4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四人間,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腦萎縮,肢體活動不便,長期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護理員A,系新入職人員,事發(fā)當晚為首次獨立值夜班。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凌晨4:50左右,護理員A在協助長者甲上廁所時,由于由于對長者身體情況不熟悉,沒有持續(xù)用手攙扶長者,致使長者向側面歪倒,頭部碰到洗手池側沿。護理員A立即扶起長者發(fā)現長者身上沒有傷痕,只是額頭有些發(fā)紅,護理員A覺得并不嚴重,故未及時上報。之后,由于長者碰傷處逐漸顯露青紫色的受傷痕跡,護理員A便于當天上午8:50左右將此事上報至護理照料部。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的工作過失導致長者碰傷;
二、護理員A在意外事件發(fā)生后未及時上報;
三、管理人員對新入職且首次獨立值夜班護理人員的關注度不夠。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護理人員在照料長者時一定要盡職盡責,對長者的護理工作不能參雜個人主觀想法,如:我覺得長者不會這樣,我覺得長者能這樣等。應多做換位思考,想想如果自己是長者的話,會需要什么樣的服務;
二、各相關管理人員應提高對新入職或首次獨立值夜班的護理人員的關注度。
案例5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腦梗后遺癥,意識清醒,無表達能力,肢體活動不便,外出依靠輪椅活動,行走時需要護理人員協助。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上午9:00左右,護理員A推著長者甲回房間,將長者甲推至所在房間門口暖氣片處為長者喂完藥后,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回房間放置物品、清洗圍裙,就在護理員A清洗圍裙的時候,長者甲從輪椅上滑坐在地。隔壁房間的護理員B、護理員C見到長者甲從輪椅上滑下,立即進行呼救并將長者扶起至輪椅上。最后護理員A通知醫(yī)生為長者進行檢查,檢查結果:長者身體無出血點、無外傷,無壓痛等其他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護理員A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離開長者。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護理人員離開長者前,首先確認安全措施是否做到位,其次應與長者進行溝通,告知其自己要離開一段時間,最后,若離開長者時間較長或有距離的情況下,應向周圍其他工作人員請求協助。
案例6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長者體重大、意識清醒、無表達能力、肢體活動有限、外出活動依靠輪椅。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午飯之后,護理員A準備將長者甲從輪椅上移至床上休息。由于長者甲為第一天入住,護理員A對長者甲的體重、肢體力量不熟悉,當護理員A將長者甲抱離輪椅時,由于未能準確掌握抱起的力度,致使長者甲向左側滑墜,護理員A趕緊用身體擋住長者甲,自己先倒在地上,長者甲倒在護理員A身上。護理員A先詢問長者甲的身體狀況,而后將長者甲扶上床休息,并通知醫(yī)生為長者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身體無外傷、無紅腫、無壓痛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護理員A對于新入住長者的情況掌握不足,對自己和長者均造成安全隱患。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對于新入住長者,評估小組應對長者存在的摔傷潛在危險因素進行全面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及預防措施遞交相關部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案例7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自理級):意識清醒、有獨立行為能力,偶爾使用輪椅。
長者乙(專護級):意識清醒、無表達能力、肢體活動有限、經常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事發(fā)前,兩位長者均坐在輪椅上在房間外曬太陽。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下午16:30分左右,長者甲趁護理員A照顧長者乙時,在未與護理A打招呼的情況下,擅自解開輪椅上的安全帶,并試圖下地行走,由于起身時未能站穩(wěn),致使自己順著輪椅滑坐在地。護理員A立即通知醫(yī)生,檢查結果為:長者身體無外傷、無紅腫、無壓痛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護理員A在離開長者身邊時,未能與長者進行溝通,告知長者不要自主行動。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護理人員在離開長者身邊時,應先與長者溝通,告知長者不要自主行動;
二、同時照顧兩位長者時,兩位長者應全部處于護理人員視線范圍之內,以便觀察長者動向。
案例8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老年癡呆,肢體行動不便,行動依靠手杖,行動需要護理人員協助。
長者乙(專護級):意識清醒、長期臥床。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下午18:30分左右,長者甲在小解期間,護理員A由于需要到房間內取東西,在未將長者置于安全狀態(tài)的情況下,就離開長者身邊,致使長者甲因站立不穩(wěn)而摔倒在地。護理員A立即將長者甲扶起至輪椅并詢問長者情況,而后由于長者乙的勸阻,護理員A未于第一時間將此事進行上報。當晚20:00左右,值班醫(yī)生查房時護理員A才將情況向醫(yī)生說明,醫(yī)生對長者甲進行了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甲第九、第十肋骨輕度骨折,第十肋骨移位。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在離開長者身邊時,未將長者置于安全狀態(tài);
二、長者乙阻攔護理人員第一時間將事件上報。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強化長者及護理人員的安全意識;
二、任何人(包括長者)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情況上報;
三、對于意識不清、站立不穩(wěn)的長者,護理人員在離開其身邊之前,一定要將長者置于安全狀態(tài)。
案例9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老年癡呆,肢體行動不便,經常坐輪椅且不讓系安全帶,行動需要護理人員協助。
長者乙(專護級):意識清醒、長期臥床。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下午18:00左右,在護理員A下樓打飯(房間內無工作人員)時,長者甲獨自從輪椅上(未系安全帶)起身如廁,如廁完畢后返回輪椅準備坐下時,由于沒有坐穩(wěn),導致長者甲從輪椅上滑下,墩坐到地上。護理員A回來發(fā)現長者坐在地上,立即將長者扶起并詢問長者情況,同時電話通知值班醫(yī)生,檢查結果為:長者甲無外傷、無紅腫、無壓痛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護理員A長時間離開長者身邊時:
一、沒有做好長者的安全防護工作;
二、沒有請其他工作人員幫忙看護長者。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護理人員如需較長時間離開長者身邊:
一、應詢問長者是否有喝水、如廁等需求;
二、可以請其他工作人員臨時看護長者。
案例10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長期臥床,意識清醒,下肢無力。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下午15:20分左右,護理員A將長者甲從床上移動至輪椅上后,由于未能一次性將長者抱至輪椅內側,故繞到輪椅后面打算將長者甲向輪椅內側挪動時,由于長者甲之前沒有坐穩(wěn)且下肢無力,所以長者甲的身體開始從輪椅上下滑。護理員A見狀急忙將雙手放在長者腋窩下托住長者身體,但長者甲的右腳已經觸地。護理員A馬上將長者甲扶至床上,并請值班醫(yī)生為長者做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右腳面有發(fā)紅、腫痛現象,無其他外傷、骨折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護理員A在挪動長者時,未能確保長者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下,就進行下一步操作。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護理人員在挪動長者時,應確保長者處于安全狀態(tài)下,才能進行下一步操作。
案例11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雙人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雙目失明,長期臥床,日常生活依靠護理人員照料。
長者甲因失明,所以存在無安全感、情緒易煩躁等情況,并有一定暴力傾向。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凌晨1:00左右,護理員A勸長者甲吃藥,長者甲不但不吃反而說有人要害自己,要給自己下毒。同時,長者甲在房間內不停地走動、拉拽房間內設施、打人、扔東西。護理員A將屋內的花盆、輪椅等物品推到門外,防止長者甲碰傷。就這樣,長者甲走到哪里,護理員A就跟到哪里,直到凌晨1:20分左右,長者甲依然處于煩躁狀態(tài)。當護理員A看到長者甲摸到了墻棱角和柜子棱角中間的時候,趕忙去拉住長者甲。結果長者甲把護理員A的臉部抓傷,就在護理員A下意識想躲開的時候,長者甲的臉正好撞上了墻角。護理員A趕緊上去查看,發(fā)現只是眼角碰紅了一點,就沒有上報醫(yī)生。次日上午發(fā)現長者甲眼圈黑青,就趕緊報告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長者除眼眶皮下出血外,無其他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甲自身情況產生了一定的安全隱患;
二、護理員A在事件發(fā)生后未按照要求及時上報。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當長者存在自我傷害的安全隱患時,護理員應及時上報管理人員請求協助;
二、當長者發(fā)生意外情況時,護理人員應按照要求及時上報。
案例12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單人間,住有一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腦萎縮、老年癡呆,長期坐輪椅,行動完全依靠護理人員。
長者甲情緒不穩(wěn)定,存在一定暴力傾向。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凌晨0:30左右,長者甲在座便椅上排便后,護理員A抱起長者甲準備將長者放回床上時,長者甲突然用手將護理員A推倒在地。同時,長者甲因用力過猛,身體前傾倒地,將頭部碰傷。護理員A立即通報醫(yī)生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為:該長者右側眉弓處出現紅腫,無其他外傷。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甲自身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二、護理員應時刻保持警惕,積極主動預防長者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fā)情況。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護理員在與長者近距離接觸時,應提高警惕,主動采取合適的體位或者動作來避免長者突然做出攻擊行為時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來保障長者及自身的安全。
案例13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單人間,住有一位長者。
長者甲(介助級):患有小腦萎縮,意識清楚,走路拄手杖,能自主行動;該房間護理人員需要同時照顧三個房間的長者。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早上7:00左右,長者甲在外圍菜園附近散步,忽然感覺自己腿有點軟,就扶著手杖慢慢坐在地上。之后,被正在散步的另外三位長者扶起,稍作休息后眾人各自離開。長者甲回到房間后感覺自己身體無礙,就沒有將事件告知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直至幾日后與管理人員的一次閑談時,無意中才說出此事。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由于長者甲護理級別較低,該房間護理人員對其關注度不夠高,且護理人員與長者缺乏有效的溝通;
二、長者甲意識清醒,能夠自主行動,對看護工作造成一定影響;
三、事發(fā)時周圍各工作人員未及時發(fā)現該長者的異常情況。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提高長者及工作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尤其是對低護理級別的長者需要提高關注度。
案例14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介護級)、意識清楚,獨立進食,走路不穩(wěn),使用助行器,行走時需要護理人員看護。
長者乙(專護級):意識清楚,不能獨立進食,需要喂飯,經常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早上7:30分左右,護理員A喂長者乙吃飯,長者甲坐在長者乙對面吃飯。忽然,長者甲起身向長者乙身前推了一下飯碗,而后由于長者甲坐回椅子時沒有查看椅子的方位,導致長者甲并沒有坐在椅子上,而是向左側歪斜并倒地,左側肘部與手腕觸地。護理員A立即將情況通知醫(yī)生進行檢查,檢查結果:長者左側手腕輕微擦傷,無出血點、無外傷、無壓痛等其他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甲意識清楚,有一定行動能力,做出推碗動作是出于長者本意;
二、護理員A對具有一定行動能力的長者,缺乏關注度。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提高長者及工作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尤其是對有一定行動能力的長者需要提高關注度。
案例15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雙人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意識清醒、下肢癱瘓、經常坐輪椅、外出活動依靠護理人員。
長者甲由于下肢癱瘓,其坐姿導致輪椅重心偏后,且長者拒絕拉手閘。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晚19:30分左右,長者甲在房間外觀看演出時,想挪動輪椅位置。長者甲在未與護理員A打招呼便自行移動輪椅時,由于重心不穩(wěn)輪導致椅向后翻倒,長者甲右側肘部觸地并擦傷。護理員A將長者扶至輪椅后,立即送長者甲去治療室找護士擦藥。長者甲覺得自己沒有事,便要求護理人員不要將事件上報,故護理員A當晚未將事件進行上報。次日早上,接班護理員B發(fā)現并詢問長者傷情后,將事件上報。經醫(yī)生檢查:長者除肘部擦傷外,無其他外傷、無紅腫、無壓痛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甲拒絕拉輪椅手剎、未與護理員溝通便擅自移動輪椅、發(fā)生意外事件后阻攔護理員A第一時間進行上報;
二、護理員A在事件發(fā)生后沒有按照制度及時上報。且護理員A在陪同長者甲外出活動時,沒有細心照顧長者,導致長者輪椅后倒;
三、該房間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對長者存在的安全隱患排查不到位;
四、長者甲的身體狀況,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應及時對長者所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避免再次發(fā)生類似事件;
二、強化長者及護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尤其是意外事件發(fā)生后的及時檢查及上報。
案例16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介護級):意識清醒,肢體不能保持平衡,雙手無力,不愿使用便壺。
長者乙(介助級):意識清醒,能自主行動。
護理人員照顧三個房間,事發(fā)時不在該房間。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凌晨4:50分左右長者甲想起床小解,因看到長者乙正在睡覺就不想打擾她。當長者甲從床檔與床尾的縫隙下床時,胯部卡在床檔與床尾擋板之間,這時長者乙聽到聲響,立刻起身想把長者甲拉起來,但沒有成功,長者甲的身體被長者乙從床檔與床尾之間拉出后,順著床沿滑坐在地上。隨后長者乙到隔壁房間叫護理員A幫忙,護理A立刻來到房間初步詢問長者甲身體狀況后,按長者甲的要求協助其到衛(wèi)生間小解,之后護理員A將長者甲扶到床上。隨后護理員A與長者乙一起將長者甲衣服脫掉查看長者身體,發(fā)現長者甲右側肩胛處有擦傷,護理員A欲通知醫(yī)生進行檢查,但被長者乙阻攔。當日早上8:30分左右,護理員A將事件進行上報。經醫(yī)生檢查:長者除右側肩胛處有擦傷痕跡外、無紅腫、無壓痛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甲未通知他人獨自起床;
二、長者乙阻攔護理人員第一時間將事件上報;
三、對于低護理級別的長者缺乏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強化長者安全意識;
二、加強對低護理級別長者房間的巡查次數,提高低護理級別長者的安全保障。
案例17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四人間,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長者。
長者甲(介助級):患有白內障,視力下降,有獨立行動能力,性格要強,常常不聽勸阻,部分生活起居需護理人員協助。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上午10:30分左右,長者甲獨自推著輪椅在房間外散步。由于看到另一位長者坐在輪椅上向后傾斜,感覺十分新奇,隨后在進行模仿時,不慎造成輪椅向右側翻、長者右側肩膀觸地。隨后被附近的工作人員送至醫(yī)務室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無外傷、紅腫、壓痛等異常情況。
于上次事件之后的第三天,長者甲不顧護理人員的勸阻,堅持外出散步(步行),并于散步途中路過一個斜坡時,因站立不穩(wěn)而摔倒。隨后被附近的工作人員送至醫(yī)務室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腰部肌肉輕度拉傷、腰椎有骨裂現象。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甲獨自外出、刻意模仿他人、不聽護理人員勸阻;
二、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在進行風險排查時,未能考慮到長者的性格可能會造成的安全隱患;
三、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在第一次長者發(fā)生摔倒事件后,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長者安全,未能提高警惕,致使長者在短時間內二次摔倒,造成摔傷。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長者對于長者存在的不當行為,一定要加以勸阻,并及時與家屬、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協調;
二、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在進行風險排查時,應進行全面排查,并重視排查結果中存在的安全風險,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措施;
三、對于已經發(fā)生過一次摔倒的長者,應總結經驗教訓、密切關注長者,避免因同樣的原因產生二次摔倒,甚至摔傷。
案例18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單人間,住有一位長者。
長者甲(介助級):患有老年癡呆,行走不穩(wěn),行動需要護理人員協助;該長者情緒非常不穩(wěn)定,經常吵著要求回家。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下午17:030左右,長者甲在房間外做保健操時,由于長者情緒不穩(wěn)定,故長者甲所作出的動作過于夸張、動作幅度較大,導致長者站立不穩(wěn)而摔倒。隨后在護理人員陪護下由醫(yī)生為其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無出血點、無紅腫、無壓痛等異常情況。
上次事件之后一個月的某日中午12:00左右,長者甲以激烈的言辭,拒絕護理員A的跟隨,獨自向大門口走去,企圖坐車回家(該長者家屬因工作繁忙,無法把長者接回家)。護理員A無奈,只能在長者身后不遠的地方跟隨長者。當長者甲走到一處沙發(fā)附近準備坐下的時候,由于重心不穩(wěn),長者甲沒有坐到沙發(fā)上,而是一頭栽在地上。護理員A立即上前扶起長者,并通知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額頭紅腫,有少量滲血;無其他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甲獨自行動,且不讓護理人員跟隨;
二、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在進行風險排查時,未能考慮到長者的性格可能會造成的安全隱患;
三、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在第一次長者發(fā)生摔倒事件后,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長者安全,致使長者在短時間內二次摔倒,造成摔傷。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長者對于長者造成的存在安全隱患的行為,一定要加以勸阻,并及時與家屬、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協調;
二、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在進行風險排查時,應進行全面排查,并重視排查結果中存在的安全風險,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措施;
三、對于已經發(fā)生過一次摔倒的長者,應總結經驗教訓、密切關注長者,避免因同樣的原因產生二次摔倒,甚至摔傷。
案例19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三人間,住有甲、乙、丙三位長者。
長者甲(介助級):患有癲癇病,日常生活能夠自理。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上午8:30分左右,護理員A在背對長者甲擦窗戶期間。長者甲癲癇病突發(fā),從床上跌下時額頭觸地,導致右側額頭被碰破出血。護理員A立即扶起長者,并采取癲癇救助措施穩(wěn)定長者,同時大聲呼救。隨后醫(yī)生趕來救治并檢查長者身體,檢查結果為:長者右側額頭出血,無其他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長者患有不可掌控的突發(fā)性疾病。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對于患有癲癇等突發(fā)性疾病的長者,應對其護理人員進行特殊培訓,要求其能夠及時做好該疾病發(fā)病預兆的觀察,且長者病發(fā)時能夠做好緊急救助措施,避免造成更加嚴重的后果;
二、對于患有癲癇等突發(fā)性疾病的長者,應避免其長時間獨處;
三、對于護理患有癲癇疾病長者的護理人員,應密切觀察病人發(fā)病時間,每次發(fā)作持續(xù)時間(包括意識喪失時間、抽搐時間),要注意觀察先抽搐的部位,是局部還是全身,是否伴有意識喪失及兩目上視,二便失禁等,這些表現對醫(yī)生進行定位診斷有一定的幫助。
案例20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雙人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意識不清,溝通能力差,膀胱造瘺后排尿困難,總覺得自己尿不出來,故而經常上廁所,多動且肢體活動不便,行動需要護理人員協助。
長者乙(專護級):行動不便,生活起居完全依靠護理人員照料。
事發(fā)前至事發(fā)時,長者甲的護理床一直未安裝床檔。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晚上21:10分左右,護理員A向往常一樣喂長者甲吃藥、扶長者甲上床休息后,去協助長者乙小解。就在這時,長者甲自行下床向廁所走去,由于重心不穩(wěn),長者甲墩坐在地。護理員A一邊安置長者乙,一邊用言語安撫長者甲,在將長者乙安置到床上后,護理員A立即扶起長者甲,并通知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股骨頸骨折。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因意識不清,故未通知護理人員就獨自行動;
二、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對長者護理床所存在的安全風險(未安裝床檔)重視程度不夠。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對于有一定行動能力,且存在行動動機的長者,護理人員應給予其更多關注,并積極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二、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在進行風險排查時,應進行全面排查,并重視排查結果中存在的安全風險,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措施。尤其是未安裝床檔的護理床,應及時發(fā)現并整改。
案例21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四人間,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老年癡呆,情緒波動較大,經常情緒煩躁、肢體亂動,長期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事發(fā)時,周圍還有其他護理人員及長者。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晚19:00左右,長者甲在護理員A的陪同下到房間外乘涼。長者甲精神亢奮,在輪椅上做出“跳躍式”動作,但護理員A并未在意,反而與周圍其他護理人員一起逗長者甲。當長者甲又一次做出“跳躍式”動作時,由于動作幅度較大導致輪椅后傾,站在長者身旁的護理員A迅速將長者甲的輪椅扶住。事后,由于護理員A覺得長者甲沒有倒地,故未將事件進行上報。
事件發(fā)生后,其他房間的護理人員目睹此次事件全部過程,并將事件上報至管理人員處。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在長者甲精神亢奮、做出具有一定危險性動作時,未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
二、護理員A在事件發(fā)生后,未將事件進行上報,存在瞞報的行為。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護理人員在長者做出具有危險性動作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來保障長者安全;
二、護理人員有責任將發(fā)生在長者身上的非正常情況進行上報,以便管理人員及時掌握長者信息。
案例22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四人間,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輕度老年癡呆,小解頻繁,做過左側股骨頭置換手術,行走時依賴手杖,行動時需要護理人員看護。
事件經過及結果:
長者甲系新入住長者,入住當晚23:00左右,長者甲拄手杖如廁,護理員A跟在長者甲身后。突然,長者甲手杖拄地時,手杖發(fā)生側滑,長者甲歪倒且左腿膝蓋觸地,護理員A趕緊抱住長者,長者身體未倒地。護理員A扶起并詢問長者甲的身體情況,隨后通知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無出血點、無外傷、無壓痛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對新入住長者具體情況了解不夠深入;
二、護理員A對新入住長者的護理工作不到位。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對于新入住長者的具體情況,應由會員服務部主動向護理人員及醫(yī)療人員提供,醫(yī)療人員及護理人員根據信息進行分析、制定針對該長者的護理流程及護理重點;
二、護理人員在未能了解長者具體身體狀況時,應該為長者提供全面、優(yōu)質的服務。
案例23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四人間,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腦萎縮、腦梗,長期坐輪椅、無法行走,長者意識不清、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起居完全依靠護理人員照料;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早上6:30分左右,護理員A將長者甲放到坐便椅上排便(坐便椅未靠墻放置),用繩子固定長者的上身(家屬要求),然后為其他長者穿衣服。這時,長者甲突然往后動了一下,接著坐便椅隨著長者甲身體向后傾倒,最后長者甲倒在地上。護理員A立即呼叫醫(yī)生為長者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頭部皮下出血、無其他外傷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未將長者甲置于安全狀態(tài)下,便離開長者身邊;
二、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在進行風險排查時,未能考慮到長者坐在坐便椅上時,坐便椅的穩(wěn)定性。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長者在使用坐便椅的時候,一定要將坐便椅放置在靠墻的地方;如長者肢體動作比較活躍,護理人員一定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長者安全;
二、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在進行風險排查時,應進行全面排查,并重視排查結果中存在的安全風險,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措施。
案例24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三人間,住有甲、乙、丙三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老年性耳聾、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意識清楚,表達能力良好,長期坐輪椅,可自己推動輪椅行動,部分生活起居需要護理人員幫助。
長者乙(專護級):長期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長者丙(專護級):長期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當班護理人員有兩位,事發(fā)前三位長者在護理員A、B的協助下在房間外曬太陽。
事件經過及結果:
當日中午11:20分左右,長者甲在輪椅上睡著(未系安全帶)。因為用餐時間已到,護理員A、B在未與其他人員進行交接的情況下,先送長者乙、丙回房間;隨后當護理員A返回準備推長者甲的時候,發(fā)現長者因睡著從輪椅上栽倒在地,額頭、左右手均有不同程度的擦傷。護理員A立即通知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額頭、左右手手指多處擦傷,無其他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人員在離開長者時,未做好交接工作,使長者獨處;
二、護理人員在離開長者時,未做好安全保障措施。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護理人員需要較長時間離開長者身邊時,應與長者進行溝通或請其他人員幫忙照看長者,避免因無人照料導致長者發(fā)生意外;
二、對于坐輪椅的長者,應系好安全帶,掌控好安全帶的松緊程度及安全系數。
案例25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四人間,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老年癡呆、脾氣暴躁、有暴力傾向,左腿不宜行走,長者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依靠護理人員照料。
長者乙(專護級):行動不便,生活起居依靠護理人員照料。
事發(fā)當晚,該房間只有一位護理人員。
事發(fā)前,長者甲情緒煩躁,不斷地大聲吵罵(自言自語),不斷地用手杖敲打地面、床檔;直至事發(fā)前幾分鐘,長者甲的情緒有所緩和,護理員A協助長者甲穿好衣服后,讓長者坐在床邊休息。
事件經過及結果:
事發(fā)當日凌晨6:00左右,護理員A正在協助長者乙使用坐便椅小解。這時,長者甲拄著手杖下床,向長者乙走來(兩位長者的床是斜對角)。由于護理員A正在協助長者乙小解脫不開身,就用語言勸誡長者不要走動、待在原地,但長者甲還是向長者乙處走來。隨后,長者甲因站立不穩(wěn)向左側歪斜,坐倒在地。護理員A將長者乙安置在床上后,立即扶起長者甲,并通知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左側股骨頭扭傷、股骨頭上有裂痕。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人員未將長者置于安全狀態(tài)下,便離開長者身邊;
二、夜班護理人員的人員配比不足(應有兩人共同當班)。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護理人員應將長者置于安全狀態(tài)后,方可離開長者身邊;
二、對于夜班護理人員的人員配比需要優(yōu)化,特殊房間應提高配比;
三、對于長者出現的特殊情況(如:煩躁、多動等),護理人員應及時通知管理人員,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的人員調配。
案例26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四人間,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長者。
長者甲(介護級):肢體活動不便,行動需要護理人員看護;長者甲意識不太清楚,雙耳聽力弱。
該房間其他三位長者均為專護級。
長者甲入住時經鑒定護理級別為專護級,但由于營銷專員以價位太高為由,要求調整護理級別,最后經過協商將長者甲的護理級別下調至介護級(介護級的護理優(yōu)先級別比專護級低)。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晚21:00左右,長者甲和護理員A一起坐在屋內看電視。長者甲起身向床邊走去,護理員A因為長者甲的護理級別較低,故而沒有給予長者甲過多關注。就在長者甲走到床邊時,身體突然出現搖晃的跡象,護理員A見狀趕緊上前想抱住長者甲,但長者甲還是側歪倒在地上。護理員A立即通知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股骨頸骨折。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因長者甲護理級別低,故而減少對長者甲的護理照料工作;
二、營銷專員干涉長者護理級別鑒定。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護理人員應盡職盡責,不能因長者護理級別低而減少對長者的護理照料工作;
二、營銷人員不得干涉長者的護理級別鑒定;
三、管理人員應盡可能的將同級別長者安排在同一個房間,避免因護理級別不同而造成護理待遇的不同,從而引起長者或長者家屬的誤解及不滿,同時,避免產生安全隱患。
案例27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雙人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肢體活動不便,長期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長者甲意識清楚,表達能力弱。
長者乙(介護級):意識清楚、有行動能力。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晚20:00左右,護理員A在未與長者甲進行溝通的情況下,離開長者甲所在的房間。長者甲在護理員A離開后,將安全帶解開,隨后從輪椅上緩慢滑下,趴在地上。同屋長者乙趕緊按緊急呼叫器呼叫護理站工作人員,但護理站一直沒有任何回應也未見任何人過來。長者甲倒地半小時后,護理員A回到房間,見狀立即將長者甲扶起,并通知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無紅腫、無外傷、無壓痛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在未與長者溝通的情況下長時間離開長者身邊;
二、護理員A長時間離開長者時,未請其他工作人員幫忙看護長者;
三、護理站夜間無值班人員。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護理人員需要較長時間離開長者身邊時,應與長者進行溝通或請其他工作人員幫忙照看長者,避免因無人照料導致長者發(fā)生意外;
二、護理站應24小時有人值班,確保有人呼叫時能夠及時趕到到場。
案例28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雙人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腦萎縮、老年癡呆、輕度精神異常,有一定攻擊行為,意識清楚、健忘,有獨立行動能力,部分日常起居需要護理人員照料。
長者甲經常不與護理人員溝通,獨自在走廊內長時間行走,且不聽護理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勸阻,有時甚至能夠在走廊里面走一天。事發(fā)前,長者甲因腦萎縮引起身體向一側嚴重傾斜、走路不穩(wěn),管理人員已經提醒該房間護理人員。
長者乙(專護級):意識清楚、行動不便,部分日常起居需要護理人員照料。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凌晨1:50分左右,長者甲獨自離開房間到走廊內走動,護理員A在房間內照顧長者乙,并未在意長者甲的動向;且在長者外出時間長達兩個小時的情況下,一直未出門尋找長者甲,也未將長者深夜獨自外出的情況反映給值班管理人員。凌晨3:50分左右,長者甲于走廊內行走時,由于身體傾斜嚴重、站立不穩(wěn),導致摔倒。長者甲倒地的聲響驚動了其他房間的護理員B、C、D,其中護理員B將長者抱在懷里安撫長者,護理員C打電話叫醫(yī)生為長者檢查,護理員D跑去通知長者甲的護理員A。最終,四位護理員將長者甲扶回房間,經醫(yī)生檢查:長者腦后有腫包,無其他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于長者甲深夜獨自外出期間,長時間未尋找長者甲,且未于第一時間將長者甲出現的異常情況進行上報;
二、長者甲自身疾病導致其經常獨自在走廊行走,且長者甲自身疾病已經造成風險隱患;
三、管理人員及護理員A排查長者存在的風險隱患之后,沒有及時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對于深夜不睡、多動、易煩躁等情況的長者,管理人員及護理人員應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管理人員應多與護理人員溝通,了解長者護理難點,并研究、討論、制定長者護理難點的解決方案;
二、護理人員在發(fā)現長者存在異常情況時,應第一時間上報管理人員。
案例29
案例類型:因管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管理責任事故。
背景:
單人間,住有一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老年癡呆,經常會因為老年性癡呆癥發(fā)作而導致神智錯亂,行走時需要拄手杖且需要護理人員跟隨。
房間護理人員年紀較大,表達、溝通能力弱。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凌晨5點左右,長者甲起床欲上廁所,護理員A打算協助長者甲在床邊使用坐便椅,但長者甲因老年性癡呆癥發(fā)作導致脾氣暴躁,不但不聽護理員A的勸說,反而執(zhí)意獨自入廁并呵斥護理員A不要跟著她。護理員A多次進行勸解無效后,站在廁所門外從門縫觀察長者甲。當發(fā)現長者甲自己脫褲子導致身體發(fā)生側歪時,護理員A立即進入廁所拉住長者甲的手臂,但長者甲還是側滑蹲坐在地上。隨后護理員一邊安撫長者甲一邊通知值班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股骨頭位置未見異常,肩胛骨位置未見異常,排除骨折的可能,長者軟組織損傷。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甲自身的疾病產生了一定的安全隱患;
二、護理員A年紀較大(60歲),口齒不夠伶俐、行動不靈活,遇到長者發(fā)病的時候,很難第一時間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三、管理人員對該房間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預防措施的制定不到位。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管理人員及時排查長者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
案例30
案例類型:因管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管理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長者意識清楚,表達能力弱,右側肢體活動不便,長期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專護級長者,按照園區(qū)規(guī)定應睡在護理床(兩側有床檔)上,但因其家屬不同意,故而按照家屬要求,讓長者睡在普通床(無床檔)上。
事發(fā)時護理人員已經連續(xù)值班約48小時。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凌晨5點左右,長者甲起床欲上廁所,護理員A打算協助長者甲在床邊使用坐便椅,但長者甲因老年性癡呆癥發(fā)作導致脾氣暴躁,不但不聽護理員A的勸說,反而執(zhí)意獨自入廁并呵斥護理員A不要跟著她。護理員A多次進行勸解無效后,站在廁所門外從門縫觀察長者甲。當發(fā)現長者甲自己脫褲子導致身體發(fā)生側歪時,護理員A立即進入廁所拉住長者甲的手臂,但長者甲還是側滑蹲坐在地上。隨后護理員一邊安撫長者甲一邊通知值班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股骨頭位置未見異常,肩胛骨位置未見異常,排除骨折的可能,長者軟組織損傷。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家屬拒絕接受園區(qū)安排,讓長者睡在普通床(無床檔)上;
二、管理人員對護理人員的排班不合理,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對于長者或長者家屬提出的特殊要求,相關部門及領導應其可行性及安全性進行評估,并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告知長者及長者家屬;若長者或長者家屬堅持所提出的特殊要求,須簽訂免責協議;
二、護理人員不得連班超過36小時,否則極易產生安全隱患。管理人員應積極對護理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了解,主動對護理人員的班次進行合理編排,一定要避免護理人員擅自調班、換班等情況;
三、對于必須連班的護理人員,管理人員應主動詢問、觀察連班人員的工作狀態(tài)、精神狀態(tài),避免連班人員超負荷工作,產生安全隱患。
案例31
案例類型:因管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管理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長者意識清楚,表達能力弱,右側肢體活動不便,長期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專護級長者,按照園區(qū)規(guī)定應睡在護理床(兩側有床檔)上,但因其家屬不同意,故而按照家屬要求,讓長者睡在普通床(無床檔)上。
事發(fā)時護理人員已經連續(xù)值班約48小時。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凌晨5點左右,長者甲起床欲上廁所,護理員A打算協助長者甲在床邊使用坐便椅,但長者甲因老年性癡呆癥發(fā)作導致脾氣暴躁,不但不聽護理員A的勸說,反而執(zhí)意獨自入廁并呵斥護理員A不要跟著她。護理員A多次進行勸解無效后,站在廁所門外從門縫觀察長者甲。當發(fā)現長者甲自己脫褲子導致身體發(fā)生側歪時,護理員A立即進入廁所拉住長者甲的手臂,但長者甲還是側滑蹲坐在地上。隨后護理員一邊安撫長者甲一邊通知值班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股骨頭位置未見異常,肩胛骨位置未見異常,排除骨折的可能,長者軟組織損傷。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家屬拒絕接受園區(qū)安排,讓長者睡在普通床(無床檔)上;
二、管理人員對護理人員的排班不合理,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對于長者或長者家屬提出的特殊要求,相關部門及領導應其可行性及安全性進行評估,并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告知長者及長者家屬;若長者或長者家屬堅持所提出的特殊要求,須簽訂免責協議;
二、護理人員不得連班超過36小時,否則極易產生安全隱患。管理人員應積極對護理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了解,主動對護理人員的班次進行合理編排,一定要避免護理人員擅自調班、換班等情況;
三、對于必須連班的護理人員,管理人員應主動詢問、觀察連班人員的工作狀態(tài)、精神狀態(tài),避免連班人員超負荷工作,產生安全隱患。
案例1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腦萎縮、腦梗及老年癡呆,行走時需要人員跟隨。
長者乙(自理級):生活可完全自理。
長者甲經常在護理人員的看護下在房間內走動。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早上7:00左右,護理員A為長者甲洗漱完畢后,看到衛(wèi)生間地面被長者乙踩臟,就去衛(wèi)生間拿拖把準備拖地,此時長者甲獨自在房間內走動。護理員A剛剛拿起拖把就聽見房間內“咚”的一聲,護理員A趕緊跑出衛(wèi)生間,看到長者甲躺在地上。護理員A立即將長者扶起,發(fā)現長者甲腦后腫了個包,就馬上通知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除腦后有皮下出血情況外,無其他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護理員A在未將長者置于安全狀態(tài)的情況下,離開長者身邊,致使長者摔傷。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護理人員在離開長者身邊之前,應先與長者溝通或將長者置于安全狀態(tài)。
案例2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四人間,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雙膝患有關節(jié)炎、雙膝關節(jié)增生,無法自主行走及站立,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事發(fā)前長者有輕度發(fā)燒癥狀,但并未告知護理人員。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凌晨4:30分左右,長者甲在未通知該房間護理員A的情況下獨自起床小解,由于頭暈導致的重心不穩(wěn)從坐便椅上歪倒坐在地上。當時護理員A躺在陪護床上休息,并不知道長者已經摔倒。長者甲趕緊叫護理員A說自己摔倒了,護理員A急忙過去攙扶長者甲并第一時間通知值班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右側股骨頸骨折。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夜班期間熟睡,未能在長者發(fā)出響動時第一時間查看并協助;
二、護理員A護理照料過程中細心度不夠,未及時掌握長者甲的身體變化情況;
三、護理員A麻痹大意,認為長者甲可以自行解決一些事情;
四、長者甲本人存在“不想麻煩護理員,自己能做的事就自己做,不給護理員添麻煩”的思想,致使長者日常一些吐痰、拿物品等動作都是在無人協助的情況下進行;
五、管理人員對長者甲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預防措施的制定不到位。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針對長者“好勝心強、不服老”的這種心態(tài),護理員要經常做長者思想工作;
二、護理人員在護理過程中要責任心強,要細心;
三、護理人員在夜班期間不能熟睡,當房間發(fā)生任何響動時都應第一時間查看并協助;
四、管理人員及時排查長者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
案例3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雙人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長者意識清楚、體重大,腿部無力,經常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當班護理人員的身高較低。
長者甲的丈夫曾經腿部扭傷,對長者甲的心理造成一定影響。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早上7:00左右,護理員A,在將長者甲從床上扶起,準備坐上輪椅時,由于想讓長者甲鍛煉一下腿部行動能力,便一手托著長者甲的胳膊,一手抓住長者甲的褲腰,讓長者甲自主轉身往輪椅上坐。但在轉身過程中,長者甲感覺腿部無法轉過來,為了不摔倒就主動用膝蓋跪地。護理員A一個人無法將長者甲抱起,就到隔壁房間請護理員B幫忙一起把長者甲扶到床上休息。之后護理員A找到醫(yī)生為長者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為:無紅腫、無出血點、無壓痛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擅自變更康復訓練項目,且于非康復訓練區(qū)域為長者進行康復訓練;
二、長者甲自身體重較大、腿部無力,護理員在協助其康復鍛煉時存在安全隱患;
三、護理員A身高較低,相對于本次事件中的長者甲,部分護理工作不能順利進行;
四、管理人員對該房間排查時,未能發(fā)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并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護理人員不得擅自變更康復訓練項目、動作、時間,必須嚴格按照康復訓練師制定的訓練計劃進行。
二、管理人員及時排查長者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案例4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四人間,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腦萎縮,肢體活動不便,長期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護理員A,系新入職人員,事發(fā)當晚為首次獨立值夜班。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凌晨4:50左右,護理員A在協助長者甲上廁所時,由于由于對長者身體情況不熟悉,沒有持續(xù)用手攙扶長者,致使長者向側面歪倒,頭部碰到洗手池側沿。護理員A立即扶起長者發(fā)現長者身上沒有傷痕,只是額頭有些發(fā)紅,護理員A覺得并不嚴重,故未及時上報。之后,由于長者碰傷處逐漸顯露青紫色的受傷痕跡,護理員A便于當天上午8:50左右將此事上報至護理照料部。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的工作過失導致長者碰傷;
二、護理員A在意外事件發(fā)生后未及時上報;
三、管理人員對新入職且首次獨立值夜班護理人員的關注度不夠。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護理人員在照料長者時一定要盡職盡責,對長者的護理工作不能參雜個人主觀想法,如:我覺得長者不會這樣,我覺得長者能這樣等。應多做換位思考,想想如果自己是長者的話,會需要什么樣的服務;
二、各相關管理人員應提高對新入職或首次獨立值夜班的護理人員的關注度。
案例5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腦梗后遺癥,意識清醒,無表達能力,肢體活動不便,外出依靠輪椅活動,行走時需要護理人員協助。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上午9:00左右,護理員A推著長者甲回房間,將長者甲推至所在房間門口暖氣片處為長者喂完藥后,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回房間放置物品、清洗圍裙,就在護理員A清洗圍裙的時候,長者甲從輪椅上滑坐在地。隔壁房間的護理員B、護理員C見到長者甲從輪椅上滑下,立即進行呼救并將長者扶起至輪椅上。最后護理員A通知醫(yī)生為長者進行檢查,檢查結果:長者身體無出血點、無外傷,無壓痛等其他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護理員A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離開長者。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護理人員離開長者前,首先確認安全措施是否做到位,其次應與長者進行溝通,告知其自己要離開一段時間,最后,若離開長者時間較長或有距離的情況下,應向周圍其他工作人員請求協助。
案例6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長者體重大、意識清醒、無表達能力、肢體活動有限、外出活動依靠輪椅。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午飯之后,護理員A準備將長者甲從輪椅上移至床上休息。由于長者甲為第一天入住,護理員A對長者甲的體重、肢體力量不熟悉,當護理員A將長者甲抱離輪椅時,由于未能準確掌握抱起的力度,致使長者甲向左側滑墜,護理員A趕緊用身體擋住長者甲,自己先倒在地上,長者甲倒在護理員A身上。護理員A先詢問長者甲的身體狀況,而后將長者甲扶上床休息,并通知醫(yī)生為長者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身體無外傷、無紅腫、無壓痛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護理員A對于新入住長者的情況掌握不足,對自己和長者均造成安全隱患。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對于新入住長者,評估小組應對長者存在的摔傷潛在危險因素進行全面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及預防措施遞交相關部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案例7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自理級):意識清醒、有獨立行為能力,偶爾使用輪椅。
長者乙(專護級):意識清醒、無表達能力、肢體活動有限、經常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事發(fā)前,兩位長者均坐在輪椅上在房間外曬太陽。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下午16:30分左右,長者甲趁護理員A照顧長者乙時,在未與護理A打招呼的情況下,擅自解開輪椅上的安全帶,并試圖下地行走,由于起身時未能站穩(wěn),致使自己順著輪椅滑坐在地。護理員A立即通知醫(yī)生,檢查結果為:長者身體無外傷、無紅腫、無壓痛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護理員A在離開長者身邊時,未能與長者進行溝通,告知長者不要自主行動。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護理人員在離開長者身邊時,應先與長者溝通,告知長者不要自主行動;
二、同時照顧兩位長者時,兩位長者應全部處于護理人員視線范圍之內,以便觀察長者動向。
案例8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老年癡呆,肢體行動不便,行動依靠手杖,行動需要護理人員協助。
長者乙(專護級):意識清醒、長期臥床。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下午18:30分左右,長者甲在小解期間,護理員A由于需要到房間內取東西,在未將長者置于安全狀態(tài)的情況下,就離開長者身邊,致使長者甲因站立不穩(wěn)而摔倒在地。護理員A立即將長者甲扶起至輪椅并詢問長者情況,而后由于長者乙的勸阻,護理員A未于第一時間將此事進行上報。當晚20:00左右,值班醫(yī)生查房時護理員A才將情況向醫(yī)生說明,醫(yī)生對長者甲進行了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甲第九、第十肋骨輕度骨折,第十肋骨移位。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在離開長者身邊時,未將長者置于安全狀態(tài);
二、長者乙阻攔護理人員第一時間將事件上報。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強化長者及護理人員的安全意識;
二、任何人(包括長者)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情況上報;
三、對于意識不清、站立不穩(wěn)的長者,護理人員在離開其身邊之前,一定要將長者置于安全狀態(tài)。
案例9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老年癡呆,肢體行動不便,經常坐輪椅且不讓系安全帶,行動需要護理人員協助。
長者乙(專護級):意識清醒、長期臥床。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下午18:00左右,在護理員A下樓打飯(房間內無工作人員)時,長者甲獨自從輪椅上(未系安全帶)起身如廁,如廁完畢后返回輪椅準備坐下時,由于沒有坐穩(wěn),導致長者甲從輪椅上滑下,墩坐到地上。護理員A回來發(fā)現長者坐在地上,立即將長者扶起并詢問長者情況,同時電話通知值班醫(yī)生,檢查結果為:長者甲無外傷、無紅腫、無壓痛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護理員A長時間離開長者身邊時:
一、沒有做好長者的安全防護工作;
二、沒有請其他工作人員幫忙看護長者。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護理人員如需較長時間離開長者身邊:
一、應詢問長者是否有喝水、如廁等需求;
二、可以請其他工作人員臨時看護長者。
案例10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長期臥床,意識清醒,下肢無力。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下午15:20分左右,護理員A將長者甲從床上移動至輪椅上后,由于未能一次性將長者抱至輪椅內側,故繞到輪椅后面打算將長者甲向輪椅內側挪動時,由于長者甲之前沒有坐穩(wěn)且下肢無力,所以長者甲的身體開始從輪椅上下滑。護理員A見狀急忙將雙手放在長者腋窩下托住長者身體,但長者甲的右腳已經觸地。護理員A馬上將長者甲扶至床上,并請值班醫(yī)生為長者做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右腳面有發(fā)紅、腫痛現象,無其他外傷、骨折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護理員A在挪動長者時,未能確保長者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下,就進行下一步操作。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護理人員在挪動長者時,應確保長者處于安全狀態(tài)下,才能進行下一步操作。
案例11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雙人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雙目失明,長期臥床,日常生活依靠護理人員照料。
長者甲因失明,所以存在無安全感、情緒易煩躁等情況,并有一定暴力傾向。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凌晨1:00左右,護理員A勸長者甲吃藥,長者甲不但不吃反而說有人要害自己,要給自己下毒。同時,長者甲在房間內不停地走動、拉拽房間內設施、打人、扔東西。護理員A將屋內的花盆、輪椅等物品推到門外,防止長者甲碰傷。就這樣,長者甲走到哪里,護理員A就跟到哪里,直到凌晨1:20分左右,長者甲依然處于煩躁狀態(tài)。當護理員A看到長者甲摸到了墻棱角和柜子棱角中間的時候,趕忙去拉住長者甲。結果長者甲把護理員A的臉部抓傷,就在護理員A下意識想躲開的時候,長者甲的臉正好撞上了墻角。護理員A趕緊上去查看,發(fā)現只是眼角碰紅了一點,就沒有上報醫(yī)生。次日上午發(fā)現長者甲眼圈黑青,就趕緊報告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長者除眼眶皮下出血外,無其他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甲自身情況產生了一定的安全隱患;
二、護理員A在事件發(fā)生后未按照要求及時上報。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當長者存在自我傷害的安全隱患時,護理員應及時上報管理人員請求協助;
二、當長者發(fā)生意外情況時,護理人員應按照要求及時上報。
案例12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單人間,住有一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腦萎縮、老年癡呆,長期坐輪椅,行動完全依靠護理人員。
長者甲情緒不穩(wěn)定,存在一定暴力傾向。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凌晨0:30左右,長者甲在座便椅上排便后,護理員A抱起長者甲準備將長者放回床上時,長者甲突然用手將護理員A推倒在地。同時,長者甲因用力過猛,身體前傾倒地,將頭部碰傷。護理員A立即通報醫(yī)生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為:該長者右側眉弓處出現紅腫,無其他外傷。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甲自身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二、護理員應時刻保持警惕,積極主動預防長者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fā)情況。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護理員在與長者近距離接觸時,應提高警惕,主動采取合適的體位或者動作來避免長者突然做出攻擊行為時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來保障長者及自身的安全。
案例13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單人間,住有一位長者。
長者甲(介助級):患有小腦萎縮,意識清楚,走路拄手杖,能自主行動;該房間護理人員需要同時照顧三個房間的長者。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早上7:00左右,長者甲在外圍菜園附近散步,忽然感覺自己腿有點軟,就扶著手杖慢慢坐在地上。之后,被正在散步的另外三位長者扶起,稍作休息后眾人各自離開。長者甲回到房間后感覺自己身體無礙,就沒有將事件告知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直至幾日后與管理人員的一次閑談時,無意中才說出此事。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由于長者甲護理級別較低,該房間護理人員對其關注度不夠高,且護理人員與長者缺乏有效的溝通;
二、長者甲意識清醒,能夠自主行動,對看護工作造成一定影響;
三、事發(fā)時周圍各工作人員未及時發(fā)現該長者的異常情況。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提高長者及工作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尤其是對低護理級別的長者需要提高關注度。
案例14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介護級)、意識清楚,獨立進食,走路不穩(wěn),使用助行器,行走時需要護理人員看護。
長者乙(專護級):意識清楚,不能獨立進食,需要喂飯,經常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早上7:30分左右,護理員A喂長者乙吃飯,長者甲坐在長者乙對面吃飯。忽然,長者甲起身向長者乙身前推了一下飯碗,而后由于長者甲坐回椅子時沒有查看椅子的方位,導致長者甲并沒有坐在椅子上,而是向左側歪斜并倒地,左側肘部與手腕觸地。護理員A立即將情況通知醫(yī)生進行檢查,檢查結果:長者左側手腕輕微擦傷,無出血點、無外傷、無壓痛等其他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甲意識清楚,有一定行動能力,做出推碗動作是出于長者本意;
二、護理員A對具有一定行動能力的長者,缺乏關注度。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提高長者及工作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尤其是對有一定行動能力的長者需要提高關注度。
案例15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雙人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意識清醒、下肢癱瘓、經常坐輪椅、外出活動依靠護理人員。
長者甲由于下肢癱瘓,其坐姿導致輪椅重心偏后,且長者拒絕拉手閘。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晚19:30分左右,長者甲在房間外觀看演出時,想挪動輪椅位置。長者甲在未與護理員A打招呼便自行移動輪椅時,由于重心不穩(wěn)輪導致椅向后翻倒,長者甲右側肘部觸地并擦傷。護理員A將長者扶至輪椅后,立即送長者甲去治療室找護士擦藥。長者甲覺得自己沒有事,便要求護理人員不要將事件上報,故護理員A當晚未將事件進行上報。次日早上,接班護理員B發(fā)現并詢問長者傷情后,將事件上報。經醫(yī)生檢查:長者除肘部擦傷外,無其他外傷、無紅腫、無壓痛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甲拒絕拉輪椅手剎、未與護理員溝通便擅自移動輪椅、發(fā)生意外事件后阻攔護理員A第一時間進行上報;
二、護理員A在事件發(fā)生后沒有按照制度及時上報。且護理員A在陪同長者甲外出活動時,沒有細心照顧長者,導致長者輪椅后倒;
三、該房間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對長者存在的安全隱患排查不到位;
四、長者甲的身體狀況,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應及時對長者所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避免再次發(fā)生類似事件;
二、強化長者及護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尤其是意外事件發(fā)生后的及時檢查及上報。
案例16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介護級):意識清醒,肢體不能保持平衡,雙手無力,不愿使用便壺。
長者乙(介助級):意識清醒,能自主行動。
護理人員照顧三個房間,事發(fā)時不在該房間。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凌晨4:50分左右長者甲想起床小解,因看到長者乙正在睡覺就不想打擾她。當長者甲從床檔與床尾的縫隙下床時,胯部卡在床檔與床尾擋板之間,這時長者乙聽到聲響,立刻起身想把長者甲拉起來,但沒有成功,長者甲的身體被長者乙從床檔與床尾之間拉出后,順著床沿滑坐在地上。隨后長者乙到隔壁房間叫護理員A幫忙,護理A立刻來到房間初步詢問長者甲身體狀況后,按長者甲的要求協助其到衛(wèi)生間小解,之后護理員A將長者甲扶到床上。隨后護理員A與長者乙一起將長者甲衣服脫掉查看長者身體,發(fā)現長者甲右側肩胛處有擦傷,護理員A欲通知醫(yī)生進行檢查,但被長者乙阻攔。當日早上8:30分左右,護理員A將事件進行上報。經醫(yī)生檢查:長者除右側肩胛處有擦傷痕跡外、無紅腫、無壓痛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甲未通知他人獨自起床;
二、長者乙阻攔護理人員第一時間將事件上報;
三、對于低護理級別的長者缺乏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強化長者安全意識;
二、加強對低護理級別長者房間的巡查次數,提高低護理級別長者的安全保障。
案例17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四人間,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長者。
長者甲(介助級):患有白內障,視力下降,有獨立行動能力,性格要強,常常不聽勸阻,部分生活起居需護理人員協助。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上午10:30分左右,長者甲獨自推著輪椅在房間外散步。由于看到另一位長者坐在輪椅上向后傾斜,感覺十分新奇,隨后在進行模仿時,不慎造成輪椅向右側翻、長者右側肩膀觸地。隨后被附近的工作人員送至醫(yī)務室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無外傷、紅腫、壓痛等異常情況。
于上次事件之后的第三天,長者甲不顧護理人員的勸阻,堅持外出散步(步行),并于散步途中路過一個斜坡時,因站立不穩(wěn)而摔倒。隨后被附近的工作人員送至醫(yī)務室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腰部肌肉輕度拉傷、腰椎有骨裂現象。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甲獨自外出、刻意模仿他人、不聽護理人員勸阻;
二、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在進行風險排查時,未能考慮到長者的性格可能會造成的安全隱患;
三、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在第一次長者發(fā)生摔倒事件后,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長者安全,未能提高警惕,致使長者在短時間內二次摔倒,造成摔傷。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長者對于長者存在的不當行為,一定要加以勸阻,并及時與家屬、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協調;
二、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在進行風險排查時,應進行全面排查,并重視排查結果中存在的安全風險,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措施;
三、對于已經發(fā)生過一次摔倒的長者,應總結經驗教訓、密切關注長者,避免因同樣的原因產生二次摔倒,甚至摔傷。
案例18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單人間,住有一位長者。
長者甲(介助級):患有老年癡呆,行走不穩(wěn),行動需要護理人員協助;該長者情緒非常不穩(wěn)定,經常吵著要求回家。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下午17:030左右,長者甲在房間外做保健操時,由于長者情緒不穩(wěn)定,故長者甲所作出的動作過于夸張、動作幅度較大,導致長者站立不穩(wěn)而摔倒。隨后在護理人員陪護下由醫(yī)生為其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無出血點、無紅腫、無壓痛等異常情況。
上次事件之后一個月的某日中午12:00左右,長者甲以激烈的言辭,拒絕護理員A的跟隨,獨自向大門口走去,企圖坐車回家(該長者家屬因工作繁忙,無法把長者接回家)。護理員A無奈,只能在長者身后不遠的地方跟隨長者。當長者甲走到一處沙發(fā)附近準備坐下的時候,由于重心不穩(wěn),長者甲沒有坐到沙發(fā)上,而是一頭栽在地上。護理員A立即上前扶起長者,并通知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額頭紅腫,有少量滲血;無其他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甲獨自行動,且不讓護理人員跟隨;
二、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在進行風險排查時,未能考慮到長者的性格可能會造成的安全隱患;
三、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在第一次長者發(fā)生摔倒事件后,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長者安全,致使長者在短時間內二次摔倒,造成摔傷。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長者對于長者造成的存在安全隱患的行為,一定要加以勸阻,并及時與家屬、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協調;
二、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在進行風險排查時,應進行全面排查,并重視排查結果中存在的安全風險,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措施;
三、對于已經發(fā)生過一次摔倒的長者,應總結經驗教訓、密切關注長者,避免因同樣的原因產生二次摔倒,甚至摔傷。
案例19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三人間,住有甲、乙、丙三位長者。
長者甲(介助級):患有癲癇病,日常生活能夠自理。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上午8:30分左右,護理員A在背對長者甲擦窗戶期間。長者甲癲癇病突發(fā),從床上跌下時額頭觸地,導致右側額頭被碰破出血。護理員A立即扶起長者,并采取癲癇救助措施穩(wěn)定長者,同時大聲呼救。隨后醫(yī)生趕來救治并檢查長者身體,檢查結果為:長者右側額頭出血,無其他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長者患有不可掌控的突發(fā)性疾病。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對于患有癲癇等突發(fā)性疾病的長者,應對其護理人員進行特殊培訓,要求其能夠及時做好該疾病發(fā)病預兆的觀察,且長者病發(fā)時能夠做好緊急救助措施,避免造成更加嚴重的后果;
二、對于患有癲癇等突發(fā)性疾病的長者,應避免其長時間獨處;
三、對于護理患有癲癇疾病長者的護理人員,應密切觀察病人發(fā)病時間,每次發(fā)作持續(xù)時間(包括意識喪失時間、抽搐時間),要注意觀察先抽搐的部位,是局部還是全身,是否伴有意識喪失及兩目上視,二便失禁等,這些表現對醫(yī)生進行定位診斷有一定的幫助。
案例20
案例類型:因非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非責任事故。
背景:
雙人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意識不清,溝通能力差,膀胱造瘺后排尿困難,總覺得自己尿不出來,故而經常上廁所,多動且肢體活動不便,行動需要護理人員協助。
長者乙(專護級):行動不便,生活起居完全依靠護理人員照料。
事發(fā)前至事發(fā)時,長者甲的護理床一直未安裝床檔。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晚上21:10分左右,護理員A向往常一樣喂長者甲吃藥、扶長者甲上床休息后,去協助長者乙小解。就在這時,長者甲自行下床向廁所走去,由于重心不穩(wěn),長者甲墩坐在地。護理員A一邊安置長者乙,一邊用言語安撫長者甲,在將長者乙安置到床上后,護理員A立即扶起長者甲,并通知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股骨頸骨折。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因意識不清,故未通知護理人員就獨自行動;
二、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對長者護理床所存在的安全風險(未安裝床檔)重視程度不夠。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對于有一定行動能力,且存在行動動機的長者,護理人員應給予其更多關注,并積極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二、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在進行風險排查時,應進行全面排查,并重視排查結果中存在的安全風險,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措施。尤其是未安裝床檔的護理床,應及時發(fā)現并整改。
案例21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四人間,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老年癡呆,情緒波動較大,經常情緒煩躁、肢體亂動,長期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事發(fā)時,周圍還有其他護理人員及長者。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晚19:00左右,長者甲在護理員A的陪同下到房間外乘涼。長者甲精神亢奮,在輪椅上做出“跳躍式”動作,但護理員A并未在意,反而與周圍其他護理人員一起逗長者甲。當長者甲又一次做出“跳躍式”動作時,由于動作幅度較大導致輪椅后傾,站在長者身旁的護理員A迅速將長者甲的輪椅扶住。事后,由于護理員A覺得長者甲沒有倒地,故未將事件進行上報。
事件發(fā)生后,其他房間的護理人員目睹此次事件全部過程,并將事件上報至管理人員處。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在長者甲精神亢奮、做出具有一定危險性動作時,未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
二、護理員A在事件發(fā)生后,未將事件進行上報,存在瞞報的行為。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護理人員在長者做出具有危險性動作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來保障長者安全;
二、護理人員有責任將發(fā)生在長者身上的非正常情況進行上報,以便管理人員及時掌握長者信息。
案例22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四人間,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輕度老年癡呆,小解頻繁,做過左側股骨頭置換手術,行走時依賴手杖,行動時需要護理人員看護。
事件經過及結果:
長者甲系新入住長者,入住當晚23:00左右,長者甲拄手杖如廁,護理員A跟在長者甲身后。突然,長者甲手杖拄地時,手杖發(fā)生側滑,長者甲歪倒且左腿膝蓋觸地,護理員A趕緊抱住長者,長者身體未倒地。護理員A扶起并詢問長者甲的身體情況,隨后通知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無出血點、無外傷、無壓痛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對新入住長者具體情況了解不夠深入;
二、護理員A對新入住長者的護理工作不到位。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對于新入住長者的具體情況,應由會員服務部主動向護理人員及醫(yī)療人員提供,醫(yī)療人員及護理人員根據信息進行分析、制定針對該長者的護理流程及護理重點;
二、護理人員在未能了解長者具體身體狀況時,應該為長者提供全面、優(yōu)質的服務。
案例23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四人間,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腦萎縮、腦梗,長期坐輪椅、無法行走,長者意識不清、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起居完全依靠護理人員照料;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早上6:30分左右,護理員A將長者甲放到坐便椅上排便(坐便椅未靠墻放置),用繩子固定長者的上身(家屬要求),然后為其他長者穿衣服。這時,長者甲突然往后動了一下,接著坐便椅隨著長者甲身體向后傾倒,最后長者甲倒在地上。護理員A立即呼叫醫(yī)生為長者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頭部皮下出血、無其他外傷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未將長者甲置于安全狀態(tài)下,便離開長者身邊;
二、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在進行風險排查時,未能考慮到長者坐在坐便椅上時,坐便椅的穩(wěn)定性。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長者在使用坐便椅的時候,一定要將坐便椅放置在靠墻的地方;如長者肢體動作比較活躍,護理人員一定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長者安全;
二、護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在進行風險排查時,應進行全面排查,并重視排查結果中存在的安全風險,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措施。
案例24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三人間,住有甲、乙、丙三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老年性耳聾、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意識清楚,表達能力良好,長期坐輪椅,可自己推動輪椅行動,部分生活起居需要護理人員幫助。
長者乙(專護級):長期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長者丙(專護級):長期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當班護理人員有兩位,事發(fā)前三位長者在護理員A、B的協助下在房間外曬太陽。
事件經過及結果:
當日中午11:20分左右,長者甲在輪椅上睡著(未系安全帶)。因為用餐時間已到,護理員A、B在未與其他人員進行交接的情況下,先送長者乙、丙回房間;隨后當護理員A返回準備推長者甲的時候,發(fā)現長者因睡著從輪椅上栽倒在地,額頭、左右手均有不同程度的擦傷。護理員A立即通知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額頭、左右手手指多處擦傷,無其他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人員在離開長者時,未做好交接工作,使長者獨處;
二、護理人員在離開長者時,未做好安全保障措施。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護理人員需要較長時間離開長者身邊時,應與長者進行溝通或請其他人員幫忙照看長者,避免因無人照料導致長者發(fā)生意外;
二、對于坐輪椅的長者,應系好安全帶,掌控好安全帶的松緊程度及安全系數。
案例25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四人間,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老年癡呆、脾氣暴躁、有暴力傾向,左腿不宜行走,長者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依靠護理人員照料。
長者乙(專護級):行動不便,生活起居依靠護理人員照料。
事發(fā)當晚,該房間只有一位護理人員。
事發(fā)前,長者甲情緒煩躁,不斷地大聲吵罵(自言自語),不斷地用手杖敲打地面、床檔;直至事發(fā)前幾分鐘,長者甲的情緒有所緩和,護理員A協助長者甲穿好衣服后,讓長者坐在床邊休息。
事件經過及結果:
事發(fā)當日凌晨6:00左右,護理員A正在協助長者乙使用坐便椅小解。這時,長者甲拄著手杖下床,向長者乙走來(兩位長者的床是斜對角)。由于護理員A正在協助長者乙小解脫不開身,就用語言勸誡長者不要走動、待在原地,但長者甲還是向長者乙處走來。隨后,長者甲因站立不穩(wěn)向左側歪斜,坐倒在地。護理員A將長者乙安置在床上后,立即扶起長者甲,并通知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左側股骨頭扭傷、股骨頭上有裂痕。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人員未將長者置于安全狀態(tài)下,便離開長者身邊;
二、夜班護理人員的人員配比不足(應有兩人共同當班)。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護理人員應將長者置于安全狀態(tài)后,方可離開長者身邊;
二、對于夜班護理人員的人員配比需要優(yōu)化,特殊房間應提高配比;
三、對于長者出現的特殊情況(如:煩躁、多動等),護理人員應及時通知管理人員,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的人員調配。
案例26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四人間,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長者。
長者甲(介護級):肢體活動不便,行動需要護理人員看護;長者甲意識不太清楚,雙耳聽力弱。
該房間其他三位長者均為專護級。
長者甲入住時經鑒定護理級別為專護級,但由于營銷專員以價位太高為由,要求調整護理級別,最后經過協商將長者甲的護理級別下調至介護級(介護級的護理優(yōu)先級別比專護級低)。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晚21:00左右,長者甲和護理員A一起坐在屋內看電視。長者甲起身向床邊走去,護理員A因為長者甲的護理級別較低,故而沒有給予長者甲過多關注。就在長者甲走到床邊時,身體突然出現搖晃的跡象,護理員A見狀趕緊上前想抱住長者甲,但長者甲還是側歪倒在地上。護理員A立即通知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股骨頸骨折。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因長者甲護理級別低,故而減少對長者甲的護理照料工作;
二、營銷專員干涉長者護理級別鑒定。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護理人員應盡職盡責,不能因長者護理級別低而減少對長者的護理照料工作;
二、營銷人員不得干涉長者的護理級別鑒定;
三、管理人員應盡可能的將同級別長者安排在同一個房間,避免因護理級別不同而造成護理待遇的不同,從而引起長者或長者家屬的誤解及不滿,同時,避免產生安全隱患。
案例27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雙人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肢體活動不便,長期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長者甲意識清楚,表達能力弱。
長者乙(介護級):意識清楚、有行動能力。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晚20:00左右,護理員A在未與長者甲進行溝通的情況下,離開長者甲所在的房間。長者甲在護理員A離開后,將安全帶解開,隨后從輪椅上緩慢滑下,趴在地上。同屋長者乙趕緊按緊急呼叫器呼叫護理站工作人員,但護理站一直沒有任何回應也未見任何人過來。長者甲倒地半小時后,護理員A回到房間,見狀立即將長者甲扶起,并通知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無紅腫、無外傷、無壓痛等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在未與長者溝通的情況下長時間離開長者身邊;
二、護理員A長時間離開長者時,未請其他工作人員幫忙看護長者;
三、護理站夜間無值班人員。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護理人員需要較長時間離開長者身邊時,應與長者進行溝通或請其他工作人員幫忙照看長者,避免因無人照料導致長者發(fā)生意外;
二、護理站應24小時有人值班,確保有人呼叫時能夠及時趕到到場。
案例28
案例類型:因護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背景:
雙人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腦萎縮、老年癡呆、輕度精神異常,有一定攻擊行為,意識清楚、健忘,有獨立行動能力,部分日常起居需要護理人員照料。
長者甲經常不與護理人員溝通,獨自在走廊內長時間行走,且不聽護理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勸阻,有時甚至能夠在走廊里面走一天。事發(fā)前,長者甲因腦萎縮引起身體向一側嚴重傾斜、走路不穩(wěn),管理人員已經提醒該房間護理人員。
長者乙(專護級):意識清楚、行動不便,部分日常起居需要護理人員照料。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凌晨1:50分左右,長者甲獨自離開房間到走廊內走動,護理員A在房間內照顧長者乙,并未在意長者甲的動向;且在長者外出時間長達兩個小時的情況下,一直未出門尋找長者甲,也未將長者深夜獨自外出的情況反映給值班管理人員。凌晨3:50分左右,長者甲于走廊內行走時,由于身體傾斜嚴重、站立不穩(wěn),導致摔倒。長者甲倒地的聲響驚動了其他房間的護理員B、C、D,其中護理員B將長者抱在懷里安撫長者,護理員C打電話叫醫(yī)生為長者檢查,護理員D跑去通知長者甲的護理員A。最終,四位護理員將長者甲扶回房間,經醫(yī)生檢查:長者腦后有腫包,無其他異常情況。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護理員A于長者甲深夜獨自外出期間,長時間未尋找長者甲,且未于第一時間將長者甲出現的異常情況進行上報;
二、長者甲自身疾病導致其經常獨自在走廊行走,且長者甲自身疾病已經造成風險隱患;
三、管理人員及護理員A排查長者存在的風險隱患之后,沒有及時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對于深夜不睡、多動、易煩躁等情況的長者,管理人員及護理人員應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管理人員應多與護理人員溝通,了解長者護理難點,并研究、討論、制定長者護理難點的解決方案;
二、護理人員在發(fā)現長者存在異常情況時,應第一時間上報管理人員。
案例29
案例類型:因管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管理責任事故。
背景:
單人間,住有一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患有老年癡呆,經常會因為老年性癡呆癥發(fā)作而導致神智錯亂,行走時需要拄手杖且需要護理人員跟隨。
房間護理人員年紀較大,表達、溝通能力弱。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凌晨5點左右,長者甲起床欲上廁所,護理員A打算協助長者甲在床邊使用坐便椅,但長者甲因老年性癡呆癥發(fā)作導致脾氣暴躁,不但不聽護理員A的勸說,反而執(zhí)意獨自入廁并呵斥護理員A不要跟著她。護理員A多次進行勸解無效后,站在廁所門外從門縫觀察長者甲。當發(fā)現長者甲自己脫褲子導致身體發(fā)生側歪時,護理員A立即進入廁所拉住長者甲的手臂,但長者甲還是側滑蹲坐在地上。隨后護理員一邊安撫長者甲一邊通知值班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股骨頭位置未見異常,肩胛骨位置未見異常,排除骨折的可能,長者軟組織損傷。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甲自身的疾病產生了一定的安全隱患;
二、護理員A年紀較大(60歲),口齒不夠伶俐、行動不靈活,遇到長者發(fā)病的時候,很難第一時間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三、管理人員對該房間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預防措施的制定不到位。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管理人員及時排查長者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
案例30
案例類型:因管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管理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長者意識清楚,表達能力弱,右側肢體活動不便,長期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專護級長者,按照園區(qū)規(guī)定應睡在護理床(兩側有床檔)上,但因其家屬不同意,故而按照家屬要求,讓長者睡在普通床(無床檔)上。
事發(fā)時護理人員已經連續(xù)值班約48小時。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凌晨5點左右,長者甲起床欲上廁所,護理員A打算協助長者甲在床邊使用坐便椅,但長者甲因老年性癡呆癥發(fā)作導致脾氣暴躁,不但不聽護理員A的勸說,反而執(zhí)意獨自入廁并呵斥護理員A不要跟著她。護理員A多次進行勸解無效后,站在廁所門外從門縫觀察長者甲。當發(fā)現長者甲自己脫褲子導致身體發(fā)生側歪時,護理員A立即進入廁所拉住長者甲的手臂,但長者甲還是側滑蹲坐在地上。隨后護理員一邊安撫長者甲一邊通知值班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股骨頭位置未見異常,肩胛骨位置未見異常,排除骨折的可能,長者軟組織損傷。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家屬拒絕接受園區(qū)安排,讓長者睡在普通床(無床檔)上;
二、管理人員對護理人員的排班不合理,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對于長者或長者家屬提出的特殊要求,相關部門及領導應其可行性及安全性進行評估,并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告知長者及長者家屬;若長者或長者家屬堅持所提出的特殊要求,須簽訂免責協議;
二、護理人員不得連班超過36小時,否則極易產生安全隱患。管理人員應積極對護理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了解,主動對護理人員的班次進行合理編排,一定要避免護理人員擅自調班、換班等情況;
三、對于必須連班的護理人員,管理人員應主動詢問、觀察連班人員的工作狀態(tài)、精神狀態(tài),避免連班人員超負荷工作,產生安全隱患。
案例31
案例類型:因管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管理責任事故。
背景:
夫妻間,住有甲、乙兩位長者。
長者甲(專護級):長者意識清楚,表達能力弱,右側肢體活動不便,長期坐輪椅,行動依靠護理人員。
專護級長者,按照園區(qū)規(guī)定應睡在護理床(兩側有床檔)上,但因其家屬不同意,故而按照家屬要求,讓長者睡在普通床(無床檔)上。
事發(fā)時護理人員已經連續(xù)值班約48小時。
事件經過及結果:
某日凌晨5點左右,長者甲起床欲上廁所,護理員A打算協助長者甲在床邊使用坐便椅,但長者甲因老年性癡呆癥發(fā)作導致脾氣暴躁,不但不聽護理員A的勸說,反而執(zhí)意獨自入廁并呵斥護理員A不要跟著她。護理員A多次進行勸解無效后,站在廁所門外從門縫觀察長者甲。當發(fā)現長者甲自己脫褲子導致身體發(fā)生側歪時,護理員A立即進入廁所拉住長者甲的手臂,但長者甲還是側滑蹲坐在地上。隨后護理員一邊安撫長者甲一邊通知值班醫(yī)生為長者檢查,檢查結果為:長者股骨頭位置未見異常,肩胛骨位置未見異常,排除骨折的可能,長者軟組織損傷。
本次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長者家屬拒絕接受園區(qū)安排,讓長者睡在普通床(無床檔)上;
二、管理人員對護理人員的排班不合理,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針對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對于長者或長者家屬提出的特殊要求,相關部門及領導應其可行性及安全性進行評估,并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告知長者及長者家屬;若長者或長者家屬堅持所提出的特殊要求,須簽訂免責協議;
二、護理人員不得連班超過36小時,否則極易產生安全隱患。管理人員應積極對護理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了解,主動對護理人員的班次進行合理編排,一定要避免護理人員擅自調班、換班等情況;
三、對于必須連班的護理人員,管理人員應主動詢問、觀察連班人員的工作狀態(tài)、精神狀態(tài),避免連班人員超負荷工作,產生安全隱患。